受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6-17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一、市交警支队
1-1 媒体交换平台 详见采购文件 1台 交警支队
1-2 控制平台 1台
1-3 分体式群组终端 1套
1-4 液晶电视 1台
1-5 一体化桌面终端 6套 大队5套、交警执法站1套
1-6 施工服务 1项 支队、大队、执法站
二、彰武县交警大队
2-1 一体化桌面终端 6套 大队1套、交警执法站5套
2-2 施工服务 1项 大队、执法站
三、阜蒙县交警大队
3-1 一体化桌面终端 4套 大队1套、交警执法站3套
3-2 施工服务 1项 大队、执法站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138.2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供应商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如非制造商,需提供所投媒体交换平台、控制平台、终端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