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陈云纪念馆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陈云纪念馆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116-661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6-385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需求
6、交付日期: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交货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国库资金:3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