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各项目单位工程车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工程车辆参数表
序号 项目 物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六合项目 厢式车 四驱5座(ABS防抱死),黑色 辆 2
2 仪征项目 厢式车 四驱5座(ABS防抱死),黑色 辆 2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申请,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为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同一个品牌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每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投标。
2.1.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审查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销售汽车及汽车相关配件能力。
2.2.2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24日9:00时起至2016年11月29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