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华夏电力一期(2x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引风机增容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夏电力)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供货地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现场
供货时间:2#机组:在2017年3月5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和所有设计及施工蓝图的提交,风机基础资料和材料清册等需要在2016年12月30日前提交。
1#机组:在2017年7月1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和所有设计及施工蓝图的提交,风机基础资料和材料清册等需要在2016年12月30日前提交。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华夏电力一期(2×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引风机增容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标书款
(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ZTZB-16-006-009 本项目为华夏电力一期(2×300MW)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引风机增容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的设备选型、设备设计及设备供货(共4台套引风机),包括风机本体及其驱动装置、施工接口、辅助设备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000 9
货物需求一栏表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 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 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
1)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应为风机制造企业;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容量电厂的4台套动调风机改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附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若为联合体的业绩,该投标人需是牵头人)、与项目单位(电厂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 应取得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或至少涵盖本项目地区的授权;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以最低评标价代理商为有效代理商。
2)投标人自2013 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容量电厂的4台套动调风机改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附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若为联合体的业绩,该投标人需是牵头人)、与项目单位(电厂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
3)其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2016-11-24 9:00:00----2016-12-01 16:3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