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浦镇吴家湾至香樟大道亮化及附属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村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夹浦镇陶家湾村,主要内容为仿木钢筋混凝土栏杆、太阳能路灯等;本项目预算约31.4万元。计划工期4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8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