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徐汇区中心医院静脉输液成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同时经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价人为所投报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或由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的指定代理商。如果报价人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报价人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提供报价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报价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者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汇区中心医院静脉输液成像系统
2、招标编号:SHXM-07-20161123-443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徐采中询2016-36)
3、预算编号:07-16-109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静脉输液成像系统 四套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8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8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其他事项相关要求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12-01 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