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ZB160501259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建筑物沉降监测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全厂建筑物沉降监测(具体内容见标书)
工期要求:合同期限为一年,预计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具体工期以实际维护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2)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测量甲级资质或包含测绘测量范围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
(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4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5)财务状况:
①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②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③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经营现金流量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6)信誉状况:
①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②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7)近三年(21013年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形测量等内容项目(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8)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9)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10)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或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发生过不诚信事件的承包商不得参与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11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1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