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酒泉输油气分公司自有车辆承运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2016-0168581-WOPC-0000843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酒泉输油气分公司机关和基层站队的50台车辆(车辆信息见招标文件)交付承包方管理运行,由承包方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驾驶,全面负责自有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保养维修管理,油耗核算,驾驶员培训及薪酬发放,车辆过路过桥、停车及清洁等杂费管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车辆户籍档案的建立及管理,为分公司提供全面专业的车辆承运服务。 实施地点:红柳、瓜州、玉门、酒泉、张掖五个作业区、酒泉维抢修中心、分公司机关。 实施周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工期365天。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LHXB35-2016-03的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酒泉输油气分公司机关和基层站队的50台车辆(车辆信息见招标文件)交付承包方管理运行,由承包方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驾驶,全面负责自有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保养维修管理,油耗核算,驾驶员培训及薪酬发放,车辆过路过桥、停车及清洁等杂费管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车辆户籍档案的建立及管理,为分公司提供全面专业的车辆承运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要求: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注册资金至少为200万元,公司至少拥有300万元流动资金以保障车辆管理工作正常运行,近三年有车辆承运服务项目相关业绩(承运车辆数量至少为50台),且业绩良好(近三年指2014年至2016年,需提供业绩证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