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徐州博斯特机械有限公司激光切割机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激光切割机 (详见技术要求)1 台/套 设备型号相当于梅塞尔FiberBiade-4C-6025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日内到货
4.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徐州博斯特机械有限公司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1)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为1(含)亿元人民币以上。 (2)代理商注册资本为10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代理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为1(含)亿元人民币以上。 2.2要求生产厂家及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提供近两年内生产的6000mm*2000mm大功率(大于3kw)激光切割机生产台数不能低于10台的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流程:
3.报名时间:2016-11-24 09:00至2016-11-2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