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已批准立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 计划工期:2016年12月31日前结束服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3 项目概述:
为解决公司办公设备的紧缺问题,满足公司日常工作需要,现需采购相关办公设备。
2.4招标范围:
标的物名称及数量:台式电脑13台,笔记本17台,扫描仪2台,平板电脑3台,打印机6台,投影仪2台,多功能一体机6台,复印机2台,存储服务器1台。
标包标包划分情况:无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为本年度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近三年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投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运行业绩。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必须符合方案中的配置要求,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质量控制的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7)投标方总部位于广州,或在广州设有常驻分支机构(办事处),能够方便地为招标方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在广州地区注册或设有常驻机构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1月24日至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址:www.12388.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