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
脱硝氨区建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 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能源(2015)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本工程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招标人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本招标工程设计人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厂内脱硝氨区建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脱硝氨区建筑工程
2.2项目编号:GXTC-1631169
2.3招标范围:本标段为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脱硝氨区建筑工程,包括:还原剂制备区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排水、照明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人员、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开标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3.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业绩并在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不在因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期内。(开标时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业绩支持性资料及社保局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含)以来应有3个300MW及以上机组厂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 (开标时提供有效合同原件);
3.6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拖欠民工工资、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无。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1日,每日9:00至12: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