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湘潭飞宏实业公司位于湖南省湘潭市东南方向的板塘乡象形村,南临湘江,距离市区约5km,东距京珠高速公路3km,西距107国道4.5km,距离湘黔铁路6 km,北面0.6km即为湘潭市与京珠高速公路连接的城市高等级公路,另上瑞高速公路在公司附近有一出入口,厂址交通极为方便。
招标范围:招标人将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范围内火力发电机组生产后排放出的固体废弃物炉渣在期限内的炉渣销售权业务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方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方规定负责固体废弃物炉渣收集、处置,在经营期内处置所有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炉渣并获得其收益。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具有炉渣销售资质;
2.4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营业执照、纳税人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生产、维护、销售、经营管理炉渣经营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以及独立处理同类项目的地方关系等事宜的能力。
2.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业绩:具有生产、维护、销售、经营管理与招标项目相似发电企业1年以上良好的管理经验,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招标要求:
3.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需登陆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并发送报名资料的电子版至招标联系人。
网上报名招标批次请选择“湘潭飞宏实业公司炉渣销售权承包项目招标”。
3.2本次招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资料:
1)投标人报名联系方式(注明所要投标项目)
2)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3.3请将上述所需资料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3.4收到报名资料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通过与否。
3.5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四、注意事项:
4.1开始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由网站短信通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显示通过后,按照网站提供的账号和金额办理电汇;标书费须以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电汇,并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所付标段的招标编号;电汇完成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jpg格式)上传后,可开通下载招标文件。
注:汇款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