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2017年度生产用离子膜液碱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招标人委托就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2017年度生产用离子膜液碱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共三台600MW机组,化学除盐补充水处理设备由三列120吨/列一级除盐加混床系统组成。除盐树脂再生使用离子膜碱、盐酸,恢复其离子交换能力。水处理、精处理处理共有四个离子膜液碱储罐,储存容量分别为2×50吨,2×20吨。预计2017年度需离子膜液碱500吨左右。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经济实体,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应为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是工商营业执造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相符的经营许可销售权的销售商。
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可靠的标准产品,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
2.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的近三年(2014-2016)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也没有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单位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2.6销售商参与投标应具有允许销售的经营执照,有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代理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代理品牌的授权销售的授权书(不限区域)。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招标要求:
3.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招标批次请选择“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2017年度生产用离子膜液碱采购第二次招标”。
3.2本次招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资料:投标人报名联系方式(注明所要投标项目)
3.3请将上述所需资料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3.4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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