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分公司2017-2018年度城管专项新建项目(土建、外电、设备安装、选址)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分公司2017-2018年度城管专项新建项目(土建、外电、设备安装、选址)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088-GKZB-DG)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施工总预算约3000万元(含税价)。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实际委托金额为准。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2018年12月31日。
2.3招标范围:采购内容(土建、外电、设备安装、选址等专业的城管专项新建项目):包含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所辖的鸿福路、东莞大道、八一路、环城路、环莞快速、东江大道、港口大道、东部快速、西部干道、松山湖大道及市政府广场的红线范围内区域站点施工服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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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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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含桩基检测、拉拔测试) |
铁塔类新建站点的土建施工,包括: (4)其他土建配套工作(例如:地坪、围墙、走线架安装、非直供电的电力电缆布放等)。 (5)桩基检测:铁塔类站点所需的桩基检测工作。 (6)拉拔测试:铁塔类站点所需的拉拔测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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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施工 |
新建站点的直供电及转供电的引入施工(含高压及低压部分)和存量站点的外电扩容、改造的引入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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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 (含传输接入) |
铁塔类新建站点的设备安装、传输接入的施工。 (3)配套传输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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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 |
完成新建站选址工作。 |
2.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甲供设备及材料除外;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择优选取一家中标单位。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的,本项目招标失败。
注:
(1)以上金额均为预估金额,实际委托金额以采购方正式下发的投资任务书为准,实际结算金额将依据正式的项目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2)在工程期间,采购方有权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对东莞铁塔公司通信工程规划的调整或其它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规模进行调整。
(3)由于招标人商务平台正在建设中,主材及辅材将陆续纳入商务平台集中采购,如有需要,招标人有权利自行采购并调整相应模块的基准价,或要求中标单位在商务平台采购该主材及辅材。
(4)如果合同执行的实际结算金额与预估金额不一致,招标人免承担一切责任。
(5)采购方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重大项目、专项项目等有权单独另行发起专项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项目规定的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资料,并符合相应要求。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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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或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土建施工单位、外电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信设备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 (5)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如为联合投标,联合体土建施工单位、外电施工单位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联合体设备施工单位需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单位自行确定牵头单位,铁塔只与牵头单位发生所有的业务往来。工程款项的往来,可按以下两种方式由中标单位进行选择执行:
1)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各自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铁塔公司只与牵头单位发生款项往来,联合体成员单位与牵头单位自行结算。
2)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各自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自与铁塔公司发生款项往来。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持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3资质条件第一点要求的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相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单位获取招标文件需附上联合体协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0日9时30分。
5.2本项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同时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20000元。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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