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消石灰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石灰石粉/消石灰粉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应是石灰石粉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为本厂供货能力不低于2万吨。
3.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所投产品相符。必须持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并应对所生产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具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保证提供符合电厂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且生产单位必须有环评批复及验收,提供批复及验收意见原件备查;应有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提供质量检测项目及设备清单备查。
3.3.申请人保证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内送货至生产现场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按照《华能脱硫运行导则》要求细化石灰石粉品质
项目 |
单位 |
参考值 |
---|---|---|
CaO |
wt% |
≥53.38 |
MgO |
wt% |
≤0.35 |
Si02 |
wt% |
<1.50 |
Al203 |
wt% |
≯0.41 |
Fe203 |
wt% |
≯0.6 |
附着水含量 |
wt% |
<1.02 |
白度 |
|
>45 |
石灰石粉粒径 |
%过筛325目<45微米 |
≥90 |
酸性不容物 |
wt% |
<4 |
按照《华能脱硫运行导则》要求细化消石灰石粉品质
项目 |
单位 |
参考值 |
---|---|---|
Ca(OH)2含量 |
wt% |
≥90% |
细度 |
目 |
≥250目 |
水分含量 |
wt% |
≤1.0% |
酸不溶物 |
wt% |
≤1.0% |
3.5.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持资格证明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可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元月5日上午9:00至11:50,下午14:00至16:50购买招标文件;
4.2.1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 “电汇”方式,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将汇款底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以便及时确认。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开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