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山风动石景区滨海木栈道油漆养护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6】1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旅游经济开发区风动石?塔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东山旅游经济开发区风动石?塔屿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东山风动石景区滨海木栈道油漆养护工程 ;
2.2. 工程建设地点: 东山风动石景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对木栈道、护栏、地板、构件进行养护,工程预算审核价为¥756963元(含暂列金额¥33000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风动石景区滨海木栈道油漆养护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2.5.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756963元(含暂列金额¥33000元),K值=10%,发包价为¥684893.52 元(含暂列金额¥33000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8. 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 5 日至 2017 年 1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