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和超薄高效太阳能电池用硅单晶切片产业化工程四期项目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和超薄高效太阳能电池用硅单晶切片产业化工程四期110KV变电及1#主厂房10KV变电工程,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
4、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 1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其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企业资质证书;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
(7) 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建办市函 [2016]462号文件规定企业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无需提供原件,如因投标单位复印的问题无法查询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材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