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等21条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等21条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等21条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
2.2招标编号:HNKM2016-110
2.3建设地点:郑州市
2.4招标范围:希望路(西三环-电厂路)、长椿路(月季街以北)交通标线、标志、信号灯设施的施工及售后维护。
2.5标段划分:
第九标段:交通信号灯设施 【希望路(西三环-电厂路)、长椿路(月季街以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3.2投标企业①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公路或机电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项目经理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
3.3 2014年以来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6外地(郑州市外)投标企业须在郑州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正式分支机构或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书副本;
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项目经理证或职称证)、经历证明文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④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配备;
⑤2014年以来业绩证明文件(以施工合同为准);
⑥在郑分支机构或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外地企业需提供);
⑦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⑧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承诺书(以出具的声明函原件为准);
⑨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⑩投标企业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上印制二维码标识,通过二维码可扫描信息的可不提供原件)
5.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3招标文件费:¥400元;图纸¥2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手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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