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对新疆华电达克曲克水电站导流兼泄洪冲砂洞出口河道护岸防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和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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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范围(内容)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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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华电达克曲克水电站 |
导流兼泄洪冲砂洞出口河道 护岸防护工程 |
1000 |
三、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已取得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级或水利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 。已经在新疆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2、投标人的业绩:过去3年内成功的施工过与本合同工程规模和技术难度类似的工程;
3、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施工设备:用于本合同的施工设备完好,并在数量上和容量上充分满足工程要求;
5、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
6、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合同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项目经理部简要情况表,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信等级复印件;
(2) 近五年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且安全运行一年以上工程的施工情况,并必须提供相应项目的回访证明材料;
(3)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
(4) 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和资信证明(附证明材料);
(5) 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
(6) 安全文明施工证明材料
① 近三年安全文明施工记录;
② 安全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④ 施工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情况。
(7)承诺函
8、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招标人或本合同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勘测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3) 被政府有关部门限制在新疆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
(4) 本次不容许联合体投标。
9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安排:
购标时间: 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定
开标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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