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南京电厂2×320MW机组采用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脱硫装置按一炉一塔布置。每台脱硫装置的烟气处理能力为相应锅炉BMCR工况时的100%烟气量,脱硫能力:按烟囱入口SO2排放浓度≤35mg/Nm3控制,每台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000t/h蒸汽,烟气量500Nm3/s(湿态、标准状况、锅炉设计煤种)。
两台锅炉的脱硫装置公用一套石灰石浆液制备及供浆系统。两台炉设一座石灰石粉仓和一只石灰石浆液箱。石灰石粉仓能储存两台炉BMCR工况下,燃用脱硫设计煤种5天的量,石灰石粉仓容积720m3。粉仓顶部设有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仓内的扬尘。粉仓下设一座石灰石浆液箱,满足两台炉燃用脱硫设计煤种时BMCR工况下,4小时的石灰石浆液量。
华能南京电厂厂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街道凤凰南路98号,距南京市江北大道杨新路出口约3公里,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1.2招标范围:根据电厂所处位置及运输条件,为了保证正常生产需要,本标的根据全年用量划分两个标段,比例为6:4,即第一标段为全年预估用量60%,第二标段为全年用量40%;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投标品牌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1.3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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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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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1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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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12800 |
注1:标段明细表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方采购订单量为准。
注2:根据招标方实际石灰石粉年度生产用量,招标方合同量兑现排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但不保证足额兑现。
注3:评标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各标段技术、商务及评标价格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中标,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在第二标段即使综合评价最优,也不可再中,按顺序下一个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中标,第二标段以此类推。
2. 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在国家、行业中无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申请人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粉罐车运输合作协议等。申请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合作石灰石矿业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粉罐车运输合作协议以及其与合作公司签订的保证至少年供5万吨以上石灰石粉的协议。
2.2.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年产或供应5万吨以上石灰石粉的能力,有3个及以上电厂供石灰石粉1年或同一电厂供石灰石粉3年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申请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以及合同方提供的合同履约情况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据的石灰石粉质量检验报告。
2.2.3申请人要求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请提供完整售后服务体系组织说明)。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月16日09:00时起至2017年1月20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1062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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