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 G325 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线工程辅道工程电力迁改( 110kV 输电线路)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招标〔 2016 〕 12 号、鹤发改公函 [2016]1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在鹤山市交通发展实业公司 融资款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线工程对110kV雁雅乙线、雁上线迁改工程;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线工程对110kV鹤上线、上桃线迁改工程;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线工程对110kV雁雅甲线迁改工程。建设地址:鹤山市。合同估算价约1479.77万元。
2.2招标内容为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招标工期为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 ( 或以上 ) 、承修类三级 ( 或以上 ) 和承试类三级 ( 或以上 ) 资质。近三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有承担个 1 项类似 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回执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获取文件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