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大唐顺义大胡营二期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招标人的委托,就顺义大胡营二期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1、项目简介:
大唐顺义大胡营二期分布式光伏10MWp发电项目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大胡营村,厂址距顺义区直线约10公里,距北京市直线距离约45公里。该项目为分布式农光互补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总体规划容量10MWp,占地面积约占地约300亩,拟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组串式逆变器,推荐采用电池组件横向布置、一级升压、集中并网方案。
本项目计划2017年3月20日开工,2017年6月25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2、招标范围:
大唐顺义大胡营二期分布式光伏10MWp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技术招标文件为准):
光伏场区的全部内容;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设计(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安全、质量、工艺、外部协调、开工手续办理,并网接入线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并网接入意见办理,并网验收,所有设备的采购(包括光伏组件、农业大棚支架、组串逆变器、交流汇流箱、欧式箱变(干式)、10kV预装变电站等设备、高低压电缆敷设以及开关站内全部配套设施、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制造、催交、运输、仓储保管,农业大棚(含连栋温室1栋、5%透光温室、45%透光温室),建筑安装工程,大唐新能源集控中心接入系统、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可再生能源在线监测系统、送出工程、场内道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识、设备设施标识标准化、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场区内路灯、宣传展板、简易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建建设,设备KKS编码编制、调试、运转,竣工验收,移交生产。保险、质量监督、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工程质保期内消缺、运维服务等全过程工作,即电站一揽子工程,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光伏电站满足并网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制造商、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系统集成施工企业、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厂家、设计单位。
3.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
3.3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针对牵头人为制造商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其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应具有3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年生产能力5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电池组件已有1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施工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1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1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施工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的集成商或2个以上风电项目业绩的施工总承包。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1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
3.6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方必须具备一定垫资的能力,并承诺承担不能因招标方资金问题借故拖欠人工费和材料费而引发的工人事件及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2)投标人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 号), 承包人应按中标价人工费的 5% 缴纳工资保障金(劳动监察大队出具), 存入当地政府指定专户。 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账户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投标人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和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网站平台,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月13日。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2月20日上午10:00。
5.2送达地点:北苑大酒店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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