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威宁龙头山(46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工程【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项目已取得《关于贵州威宁龙头山风电项目核准的通知》(黔能源新能[2013]339号);
项目已取得国电集团公司开工决策文件(国电集工函 [2014]53号);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贵州省威宁县岔河乡境内,包含但不限于风机平台及边坡区、场内道路区、进场道路区、弃渣场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分区的水土保持工程及植物措施。其中,工程措施项目主要包括浆砌石挡墙、排水沟、混凝土涵管、渣场削坡等;植物措施项目主要包括栽植乔灌木、栽植藤本、条播植草、覆土、场地平整、穴状整地等。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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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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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土保持施工工程 |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等专业之一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园林绿化资质; 3、工程业绩:具有绿化、道路或其他土建施工工程业绩3项以上,同时具有高海拔山区植被恢复施工经验并通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业绩1项以上,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6、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 7、限制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2月03日 09:00至 2017年02月08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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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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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土保持施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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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
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 |
GDCX02-SGZB16-0390/01 |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2月28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7年02月28日 11:00。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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