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务川县中医院及康复疗养中心建设项目(中、低配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务发改投【2013】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大坪街道办事处;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一期(原中医院及康复疗养中心)中、低配电工程:安装SCB10-1000kVA干式电力变压器2台、组合型共箱式开关柜(一进四出)2台、KYN28-12高压柜5台、GCK-450/750V低压柜15台、24Ah直流屏1套、800kW柴油发电机组1组,新立L15m-φ270双回直线大拔稍1基,高压搭火1处;
2.3合同估算价: 2724800.25元 ;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2.7标段划分: /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 ;
2.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投、预中标、中标未开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8日至2017年 2月 14 日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