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飞龙石化油品经销公司回收液氨产品销售招标
锦州飞龙石化油品经销公司回收液氨产品销售招标
本次回收液氨销售招标项目已获锦州飞龙石化油品经销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方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应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投标货物运输能力的生产厂家。
4、投标人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地区,必须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有车辆优先,如非自有车辆,投标人需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资质要求同上。
5、业绩要求:近 3 年有过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
6、信誉要求:近 3 年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诉讼或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8日至 2017 年 2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