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水坡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水坡镇片)整理后土地的测量、重估与登记、工程竣工检测机构招标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水坡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水坡镇片)整理后土地的测量、重估与登记、工程竣工检测机构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尉氏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16(140号)
2.2、项目投资:约人民币:75万元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标段划分:
一标段:整理后土地的测量、重估与登记机构。
二标段:项目工程竣工检测机构。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尉氏县水坡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水坡镇片)整治后土地的测量、重估与登记工作。
第二标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尉氏县水坡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水坡镇片)整治后项目工程竣工检测工作。
2.6、服务期限:30日历天,服从采购人工作进度安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申请人须有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指201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和省级及其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具有道路检测参数;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检测人员通过河南省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
3.4、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涵。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查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涵、授权委托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见附件,内容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