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油制气厂遗留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HW11类)处理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发布时间: 2017-02-06 16:2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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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信息详情
广州原油制气厂遗留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HW11类)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备[2014]62号 批准,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原油制气厂遗留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HW11类)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原油制气厂遗留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HW11类)处理工程
三、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0000平方米。本次处理遗留废物及危险废物(HW11)类约2500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歧山路183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对广州油制气厂地块固废进行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符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并通过业主主持相关单位的联合验收。具体工作内容为处理广州原油制气厂遗留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内容。
3、预计发包价:人民币 14180025.78元。
八、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45日历天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阻碍,经招标人同意,工期可顺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广东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类别及投标单位各类年处理总量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含有HW11类不少于2500吨;
5、2012年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HW11类危险废物处理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且类型其他危险废物处理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至 2017年2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
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