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临时用电施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 吉林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发布时间: 2017-02-06 08:4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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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信息详情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临时用电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7-309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临时用电施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临时用电施工项目。
2)招标范围:临时用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预算资金:150万元,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博硕路1035号。
5)工期:30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内具有类似业绩1项及以上。
3)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个人社保证明。
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 外省入吉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