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文市镇勒塘至全州县两河乡大田三级公路(灌阳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 广西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发布时间: 2017-02-06 17: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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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GXRZGL201703
开标时间: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信息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文市镇勒塘至全州县两河乡大田三级公路(灌阳段) 改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灌阳县文市镇勒塘至全州县两河乡大田三级公路(灌阳段)改建工程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文市镇境内,路线起点K0+000位于 灌阳县文市镇附近(接省道S302线),终点K11+532.617位于全州县两河乡大田村附近(灌阳县与全州县交界处)。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本招标路段划分 2个标段,№1标段起讫桩号:K0+000-K6+000。№2标段起讫桩号:K6+000-K11+532.617。
招标的范围为:软基换填,路肩培土,桥梁涵洞,以及标志牌、标线等。详见设计图纸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3.3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3.4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三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以后)
完成过6公里以上(含)公路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用等级为C级的投标人的只能投一个标段,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为№1标段→№2标段,若某投标人在之前某一标段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之后的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2 月 6 日至 2017年 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