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 黑龙江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其它
发布时间: 2017-02-06 11: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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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EITCL-HL-QTGC-170201-2
开标时间: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其它
信息详情
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 [2016]427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6]371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7]60号文件)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补贴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
2.2项目概况: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起于双鸭山市安邦大道与马鞍山路交叉处,止于双鸭山市宝山区西侧城区规划边缘,县道双七公路(国道集当公路)与乡道升宝公路交叉处,路线全长22.156公里,其中:新建9.45公里,利用旧路改扩建12.706公里。
全线设中桥43.44米/1座,小桥133.16米/4座、涵洞24道;设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33处(含与铁路专用线交叉3处);设养护工区1处,交通流量观测站1处,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结构类型采用钻孔桩基础、柱式墩台、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2.3招标范围: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尖山区)至宝山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4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自2017年5月起至2018年11月共19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月。
2.5合同段划分:共分1个合同段,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合同段
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估算建安费
(万元)
J1
K0+000-K22+155.807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安全设施、土建工程等内容的施工
30498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优良。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曾独立完成过单项路线长度为25公里的一级路及其以上工程施工监理且交工验收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5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后,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