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安县曹石线曹村至石井前口改建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 河南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发布时间: 2017-02-06 16:3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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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其它
信息详情
1.招标条件
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安县曹石线曹村至石井前口改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受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安县曹石线曹村至石井前口改建工程
2.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1-374】
2.3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028号
2.4 建设地址:新安县曹村乡
2.5 预算金额:约5000万元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计划工期:18个月
2.8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9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石曹路一期终点处,路线沿Y028曹石线向北经北里沟村、石板岭村、庙岭村、石板沟村在经过袁山村后路线脱离Y028井曹线继续向北沿现有漏明河季节性河道向东北经丁庄村、前岭村在前口村处利用原有村道C111向东北止于村道C111与省道南石线S246交叉口,路线全长14.3096公里。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
2.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路基、路面施工;
二标段:桥梁施工;
投标单位就上述标段允许报两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3.4投标人自2013年12月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3 项类似项目业绩(一标:路基、路面工程;二标:桥梁工程);
3.5被授权委托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一年(2015年12月至今)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3.6投标企业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以接受;
3.8投标人在报名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 :00 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图纸500/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