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物资采购招标
受正蓝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正蓝旗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物资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踊跃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正蓝旗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物资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 蓝财购准字【2017】4号
采购文件编号:XMGGCG2017-ZH-GK-002 (0651-170122/Z)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套/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太阳能提水设备(8-1)
45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0,000
2
太阳能提水设备(8-2)
5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
3
太阳能提水设备(8-3)
35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0,000
4
饮水饲喂槽(9-1)
207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0,000
5
饮水饲喂槽(9-2)
205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0,000
6
网围栏及附属设施(10-1)
50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99,000
7
网围栏及附属设施(10-2)
48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71,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依法经营的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应包含所投货物的内容(如农机、牧机或网围栏),所供货物不应超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且货物应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或检验合格证书,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同时具有生产厂家的委托代理协议,。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投标人最多只能参加3个标包的投标报名,只能中1个标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0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售价每包500元。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