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信2017年生产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
哈尔滨电信2017年生产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电信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本次维修车辆范围包括市公司本部及各区营销中心(县分公司可自行选择)生产用车辆68台,包括:大型厢式货车4台、大型客车2台、流动营业车6台、吉普车6台、轿车19台、商务车2台、面包车21台、皮卡车8台。维修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过保车辆的大修、总成修理、和汽车小修。
全市共选择2家定点维修单位,维修期限2年,预算120万元。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两个份额。
1.3中标人数量及确定份额原则:中标人数量2名,第1名中标候选人份额:55%;第2名中标候选人份额:45%。
1.4项目服务时间及签订方式:采取框架+订单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5付款方式:按月结算。
2、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须具备:
2.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以上资金不包括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2.2投标人可为黑龙江电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具备汽车维修企业三类及以上资质。
2.4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罚单,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16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