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祁阳县第一中学教师公租房(三)建设项目已由祁发改基字[2014]108号文件批准建设,以核准编号[2018]128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投入和自筹。招标人为祁阳县第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第一中学教师公租房(三)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黄土岭社区八组。
2.3 规 模:项目总投资约732万元,总建筑面积为5700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含招标前设计变更内容).
2.4 期要求:2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份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