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委托,依据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洪经2017B000002001号文批复,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警务巡逻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THNC2017-001(TP))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警务巡逻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MTHNC2017-001(TP)
3、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采购
数量计量
单位项目预算
(万元)规格型号及
技术参数要求警务巡逻车3辆人民币
21.54万元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为所投警务巡逻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包括售后服务承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2月10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2月14日17时30分(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