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对2017年#1、#2机组小修项目招标
?受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对2017年#1、#2机组小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对2017年#1、#2机组小修项目招标,具体如下:序号名称标书售价保证金12017年#1、#2机组小修项目 2010元19万元
四、 工程概况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距长沙市北面约35km的湘江下游,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系统。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分别由东方锅炉厂、东方汽轮机厂和东方电机厂设计、制造。#1、#2机组分别于2007年10月和12月投产。
(一)、项目内容:2017年#1、#2机组小修项目包括#1、2机组汽机、锅炉、主体设备及相应附属系统。
(二)、计划工期:#1机组进行小修于2016年04月01日开始,检修工期初步计划45天。
#2机组小修于2016年04月26日开始,检修工期初步计划32天。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修电力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锅炉、压力容器检修资质(省级技术监督部门及以上颁发)。投标单位应提供公司注册地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14.1.1-2016.12.31)无安全事故证明。
5、近五年(2012年-2016年12月期间)具有至少4台300MW及以上机组小修或大修(含汽机、锅炉专业)检修业绩,且得到用户的良好评价,并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等事故发生。(提供安全监管部门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2012年-2016年12月期间)需有担任300MW及以上机组至少2台次大小修负责人工作经验。项目施工人员需取得本专业职业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员工(须提供项目主要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缴交证明)。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2月4至2月10日17时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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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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