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中学教学楼地块土石方工程
永福中学教学楼地块土石方工程
?本招标项目永福中学教学楼地块土石方工程已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2016〕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平市永福中学,建设资金来为上级补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漳平市永福中学,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挖方34828.30立方米,工程预算造价482327.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福中学教学楼地块施工面积6590.80㎡。按土方地块位置图及业主指定标高要求进行土石方挖运施工、土质类别按三类土、运距按3km计价,结算时不做调整。弃土点及弃土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2. 招标控制价:11.50元/立方米(含税);
2.3. 工期要求:45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挖填方±30C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龙岩市境内年检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条件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02月27日下午16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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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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