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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开路、绕西路、泉塘冲路、明湖路南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麓开路、绕西路、泉塘冲路、明湖路南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招标麓开路、绕西路、泉塘冲路、明湖路南段交通设施工程施

 麓开路、绕西路、泉塘冲路、明湖路南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招标
麓开路、绕西路、泉塘冲路、明湖路南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麓开路、绕西路、泉塘冲路、明湖路南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第二次)已由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以长高新管发计 [2014]89号、 [2014]90号、 [2014]62号、 [2014]60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麓开路、绕西路、泉塘冲路、明湖路南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 麓开路 (长川路 -山杏路 )道路工程全长 556.674米,路幅宽度 20米;绕西路 (长川路 -山杏路 )道路工程全长 732.74米,路幅宽度 20米 ;泉塘冲路 (许龙路 -望雷大道 )道路工程全长 723.47米,路幅宽度 20米;明湖路南段 (金洲大道 -长川路 )道路工程全长 1004米,路幅宽度 26米。
2.5 工程造价:约 216万元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本项目约定保修期三年
2.9 招标范围:包括 麓开路 (K0+030-540)、绕西路 (K0+000-710含与长川路相交路口 4个方向交通设施 )、泉塘冲路 (K0+770-K1+460)、明湖路南段 (K0+020-980)道路交通设施工程的交通设施工程的路面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电视监控、电子警-察等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 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 180万元的交通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3.4.3 /
3.4.4施工员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企业施工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2016年 11月至 2017年 1月(开标前 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以往工程经验要求:
3.8.1以往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提供扫描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资格要求: /
4. 入围方式 当开标时验证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10家时,通过随机抽签方式选择 10家单位入围,未入围的单位不进入评审。当验证合格的的投标人少于 10家(含 10家)时,则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长住建发 [2014]259号)中规定的 “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 17 年 2月 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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