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拘留所智能信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蕲春县拘留所智能信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
依据政府采购【2017】20号批文, 受蕲春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蕲春县拘留所智能信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国?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拘留所智能信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C2017ZT00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采购预算约2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
五、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合格有效;
3、投标人须具备湖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A类证书;
4、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数字摄像机、解码器、NVR,拼接屏,对讲报告系统、应急报警系统)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软件系统(智能综合管理平台)的生产制造商原厂或分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软件系统必须为湖北省公-安厅指定的监所管理平台之一)。
7、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节假日除外)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