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招标
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液化石油气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041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梅花井煤矿现有回、汉职工食堂各2个,燃气设备采用液化石油气助燃,使用量为18瓶/天,液化石油气净重45KG/瓶,现需采购液化石油气。
2.2服务期: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起至201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B.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液化石油气零售;
C.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公路运输管理处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D.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