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控中心废油桶环保围堰储槽招标
1.招标编号 AB201702101142
2.项目名称 能源管控中心废油桶环保围堰储槽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工程编号:17维能土-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能源管控中心,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能源管控中心。
4.2招标范围: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副本)扫描件;
(3)资质证书(或副本)扫描件;
5.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10日至2017年02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