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工业园区双创小微企业科技孵化园一期、二期(第二次)招标
?1.1本招标项目 高县工业园区双创小微企业科技孵化园一期、二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投【2016】18号、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福溪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对上争取、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县福溪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2016】18号、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高县福溪工业园区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期:占地约23亩,孵化楼建筑面积6889.48平方米,建筑高度29.1米,1#多层厂房建筑面积5486.9平方米,建筑高度18米,以及孵化楼周边配套设施。
二期:占地约12亩,标准化厂房面积7563平方米,建筑高度10.6米,以及周边配套设施。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的监理所有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_年2_月_14_日至_2017_年_2_月_18_日_23_时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