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由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丰台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设计
2、建设规模:面积1000亩。
3、建设地点:丰台区
4、招标范围:丰台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设计。
5、资金性质:政府资金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
3、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验,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设计所要求的各种专业人员、专业技术和机械设备;
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的职称;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6、潜在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三、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上述资料提供原件以备查验,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天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