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机械工程专业教学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设计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机械工程专业教学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设计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机械工程专业教学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
招标编号:0773-1741GNNM00200-02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机械工程专业教学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内发改社字[2016]1210号和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9655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工业大学作为本项目招标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机械工程专业教学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2工程地址: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校内,东临工业大学东门,北临工业大学家属楼,西临工业大学校医楼。
2.3工程规模:新建教学实验大楼 A 座 22459.96 ㎡、教学实验大楼 B 座2643.00㎡,合计总建筑面积 25102.96 ㎡,新建硬化面积 8636.02 ㎡,绿地面积 5052.19 ㎡,以及配套的其它辅助设施包括:给排水、供暖、供电等工程。
2.4招标范围:
完成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实施性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5 投资金额:约为104万元。
2.6工 期:总工期为 45 天。
2.7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配套投资及学校自筹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建筑师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5.1投标人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
(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
(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注册证书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注:本项目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以上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5.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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