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组团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组团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组团项目期前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
招标编号:诚业招字2017-WY-01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兴安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兴建办发【2014】63号)的有关规定,兴安盟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组团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单位选聘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物业项目名称: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组团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2、物业项目地点:科尔沁路西侧,都林西街北侧,红星路东侧;
3、物业项目编号:诚业招字2017-WY-01;
4、物业项目概况:兴安盟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商住小区,总占地面积41660.42㎡,总建筑面积87486.88㎡,其中:住宅楼面积53701㎡,商业建筑面积30683.88㎡,车库面积2952㎡,物业管理用房150㎡;本项目建筑容积率为2.1,建筑密度35.25,绿化率为25.1。
5、招标范围: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组团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及相关服务。
6、预计接管日期:2017年3月。
7、服务期限:二年。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包含三级资质)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能力。
2、兴安盟外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物业管理项目投标的,必须按照规定在兴安盟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