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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大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一、项目编号:0730-176022NM0027/01-23二、招标条件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大修施工项目已内电生【2016】173号批准,招标人为

 一、项目编号:0730-176022NM0027/01-23

二、招标条件
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大修施工项目已内电生【2016】173号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应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大修施工项目;
2.招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3个标段;
4.资金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已落实);
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工期: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7、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241.4934万元;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工程的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附承诺;
6.投标人必须满足工期要求,需附承诺,具体工期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投标报名及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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