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已被晋发改外资发[2013]23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山西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保德燃气(煤层气)热电联产工程厂外供排水管道供货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17-CNCCC-GC-GKWB-0128
2.2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杨家湾镇故城村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一套“50MW级”燃气轮发电机组、“二拖一”、燃料为煤层气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包括两台53MW西门子SGT-800型燃气轮发电机组、两台双压、无补燃、卧式、自然循环余热锅炉、一台“40MW”直接空冷蒸汽轮发电机组。
2.4计划工期:1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保德县污水处理厂内中水及自来水提升泵房及其相关的水泵安装调试,保德县污水处理厂至电厂的厂外中水水源管道、保德县自来水管网接口至电厂的厂外生活及生产应急用水水源管道、电厂至保德县污水处理厂的厂外排水管道的供货和安装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监管机构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2年2月12日至2017年2月12日),至少完成过1个包含管线(或管网)总长度不小于7000米的市政类工程业绩,并已通过了竣(交)工验收。
3.4 投标人应通过ISO 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5年以上施工工作经验。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2年2月12日至2017年2月12日)须至少担任过1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市政工程的项目经理。中标后,投标人为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近3年(2014年2月12日至2017年2月12日),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十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 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授权代表携带:①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④满足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4日上午9:30时
5.2开标时间:2017年3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