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温泉水库公路K11+020)
2.2 项目概况:2016年格尔木市农村公路桥梁工程为郭勒木德镇温泉公路雪水河1号桥,桥梁全长65.06米,桥梁宽度为6.0+2*0.5=7米,下部为桩柱式墩台桩基础,上部为预应力空心板,桥梁设计洪水频率1/25,荷载公路-Ⅱ 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5g,桥头引道按《青海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乡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7.0米,路面宽度6.0米,路面采用20厘米的水泥混凝土面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4年-投标截止日)的类似业绩且通过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施工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B类证书, 并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或青海省公路局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还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未提供虚假材料。
5.投标人没有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情况)受到交通运输部及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或青海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且处罚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没有在青海省信用等级被评为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以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期时青海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48号)、《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
(上述各条中的任何一项,投标人如未如实填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08:30至12:00;14:30 至18: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7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700 元,售后不退。
5.3支付方式:由通联第三方支付完成,在开标当天划转到招标代理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 月 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