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委托,对石林县垃圾清运及公厕管理劳务承包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自编号:云振采2017-83-2
2.2采购内容及要求:环卫车辆驾驶员7人,公厕管理人员7人。
2.3服务期限:自2017年2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
2.5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327600.00元)谈判申请人填报的总报价不能超过此采购预算。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内容。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