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事业部西安基地办公区租赁、周边场地租赁、职工食堂租赁、及其物业服务、陇东职工公寓住宿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7-0182226-CPL-0002967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事业部根据目前生产实际情况,计划在陕西省西安市高陵泾河工业园区租赁符合日常工作、办公、会议及住宿的整体房屋及场地,作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事业部机关生产生活基地使用;在甘肃省庆城县为陇东项目部提供住宿。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事业部机关办公场地及房屋租赁。 地址要求: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区距龙凤园小区2公里以内,所有房屋及场地为同一区域,租赁范围:满足办公、科研、生产经营、配套食堂、车辆停放场所、防洪防汛物资储备、放置备用发电机等场所要求,场地和租赁房屋内必须有水、电、中央空调系统、天然气、网络、电话。 提供住宿在甘肃省庆城县距陇东项目部2公里以内。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为连续性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期分类报价;在合同考核期内合格,到期后可在租赁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单价不变的条件下,依据甲方租赁范围的变动调整签约价格进行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等详见 GXTC-1757035招标文件。 招标人在报名结束后对投标人房屋及场地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结果作为现场评标依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 近三年具有类似出租及物业服务业绩。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纪、安全事故及违约记录。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 各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